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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果日報 2011/04/02【許逸民/澎湖報導】 澎湖一名婦女結婚10年來,丈夫只跟她行房3次,不肯離婚又不養家,害她守活寡、過苦日子。昨上午夫妻吵架後,她帶著9歲女兒到澎湖縣政府大門前跪官,希望逼丈夫出面離婚,解決這種無錢無性的生活。 其夫則喊冤:「老婆常為小事嘮叨,動不動就吵,讓當丈夫的怎會對她有『性趣』;她只要離婚證書拿出來,我馬上就蓋章。」 這名住在馬公市的陸配姓韓(40歲),昨一早和做裝潢工的許姓丈夫(52歲),因就讀國小二年級女兒的運動衣還沒乾,女兒無法穿去上學,兩人大吵一架,韓婦索性讓女兒請假,隨後帶著女兒到澎湖縣政府大門口跪官陳情,讓縣府官員嚇一跳,趕緊與聞訊前來的警察將母女請入府內了解原委。 席開66桌憶舊情 韓婦哭訴說,11年前她在南京經朋友介紹認識前往旅遊的丈夫,後來兩人隔海用電話談了幾個月戀愛,雖然丈夫大她12歲,也沒什麼經濟能力,但因丈夫講話聲音好聽,也很有禮貌,她自認能吃苦耐勞,因此就嫁來澎湖,結婚喜宴還席開66桌,好不熱鬧。 沒想到夫家兄弟姊妹多,光兄弟就有6個,夫家房子又小,竟沒準備新房,害得洞房夜丈夫只能睡客廳沙發,她則睡在旁邊地板上,根本沒有「春宵一刻值千金」那回事。 依偎撒嬌拒千里 韓婦表示,直到婚後第2年,他們夫妻搬到外面租房子住,兩人才發生首次性關係,懷孕生下女兒。 最讓她難過的是,她清清白白從大陸嫁到澎湖,10年來丈夫只碰過她3次,最後一次已是6年前。韓婦說,第2次行房後,她曾懷孕,但因家裡窮,拿掉胎兒。之後還是她主動問丈夫是否要生個男孩,兩人才第3次行房。她還天真以為夫妻關係從此可改善,她並把從大陸帶來的10萬元拿給丈夫還債,沒想到丈夫從此碰都不碰她,連她伸手想依偎他身邊,都被丈夫惡狠狠拍掉。 韓婦說,她嫁到澎湖後,就跟著做裝潢的丈夫一起打拼,自己還騎車到處賣豆花,後來存了一些錢,貸款340萬元買了現在住的這棟3層樓房子,丈夫卻只還得起利息,到現在本金也只還了40萬元。為此她一家人就擠1樓8坪大的客廳和小房間生活,把2、3樓的房間租給學生,以便能早點還清貸款。但丈夫回來還是獨自睡在隔壁沙發床上,碰都不碰她。 想帶女兒回大陸 她說,雖然生活不好,她並不在意,但10年來丈夫卻經常在外面打牌、喝得醉醺醺回家。她曾提議離婚,丈夫都漫不經心說好,但每次又出爾反爾,還曾遭丈夫家暴。她不得已昨才出此下策,希望逼丈夫出面,看是讓她離婚帶小孩回大陸生活,或者能將房子過戶給她,由她付清房貸,自己生活。 夫稱愛鬧沒性趣 不過,許男昨接受《蘋果》訪問時,否認妻指控。他說,老婆有躁鬱情緒不去看醫生,動不動就吵鬧,左鄰右舍哪個不知道。他嘆說,她這樣鬧,讓當丈夫的怎會對她有「性趣」,她若要離婚,只要她把資料準備好,隨時可蓋章離婚;至於其他事,隨她去講。 澎湖縣政府社會處表示,7年前婦人就曾聲請家暴令,這些年來夫妻吵吵鬧鬧,早列為高風險家庭,前天社工人員還曾到他家兩趟協助處理事情,站在社工立場,只希望他們能家庭和樂,一切能以小孩利益為優先考量;若有一方不願簽字離婚,可走法律途徑解決。嘉義大學輔導系教授王以仁表示,婚姻是你情我願的事,雙方要用心經營,若彼此不能為對方設想,離婚應是解決問題的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