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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位置>首頁>法律常識>罵人「剋夫」 判賠八千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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‧ 罵人「剋夫」 判賠八千元
  花蓮一名陳姓男子與鄰居林姓女子因故發生激烈口角,陳姓男子竟以



閩南語罵林女「妳嫁ㄤ(丈夫),就剋死ㄤ」,結果被林女以妨害名譽按鈴申告,全案由花蓮地檢署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,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宣判,陳姓男子涉及公然侮辱罪,判賠新台幣八千元。



這名楊姓男子是去年十一月間,在花蓮市民國路上,與鄰居林女在討論牆壁修繕問題時,因雙方認知不同發生激烈口角,陳姓男子竟然以閩南語「妳嫁ㄤ(丈夫),就剋死ㄤ」、「妳不嫁有心理變態」等言語當場侮辱林女因而挨告,並且在簡易法庭以公然侮辱罪,被判賠新台幣八千元。



花蓮地院法官指出,類似的妨害名譽案件,大多是熟識朋友間一時賭氣說出不中聽的話,只要雙方有誠意道個歉都可以輕易化解爭端,不必一定要鬧上法院,其實有類似問題的民眾,可先到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,調解成立的效力等同於判決,但可省去到法院出庭的麻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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